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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章 第 8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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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站,莎莎选择了很少会有拇指小人愿意去的猛兽展区。

为了把这个展厅选出来,她可是站在那块巨大的地图前,仰着头看了好久才定下的呢!工作人员说那可是比蛇和蜥蜴还要危险的地方,有着比她见过的最大的狗还要大的动物,全都是随随便便就可以撕碎猎物的猛兽!十分危险,也十分可怕。也正是因为这样,莎莎才选择去那边参观。

她想自己和那些追求刺激的拇指小人是很不一样的,她敢于面对真正的危险。这种勇气也肯定能帮助她在专业道路上取得更大的进步。于是莎莎就这样抱着笔记本走了进去,并花了整整三天的时间把里面的老虎,狮子,还有其他各种稀奇古怪的动物画在纸上。不仅仅是动物,她觉得它们身上的花纹也都非常好看,于是尽可能地把所有的花纹都画了下来,为以后的自己积累素材。

做完这些,莎莎感到自己比之前更加自信。她高高兴兴地吃光了工作人员为她提供的游客套餐,并在对方的推荐下立刻决定去海洋生物馆看一看。

而几乎是立刻,莎莎就被那些在水里游来游去的美丽生物迷住了。

天呀,它们和莎莎记忆里的那些小鱼完全不同。莎莎熟悉的小鱼都是透明的,只有中间那一点点才是黑色的,咬住钩子被提上来的时候还会很用力地甩尾巴。而这些正在玻璃罐子里游来游去的鱼要比莎莎大得多,比她见过的鸟和兔子还要大,有的甚至比狐狸还要大。每一条身上都有着莎莎意想不到的色彩和形状,在海洋馆的灯光下显得和梦里一样离奇。

莎莎最喜欢一种黄黑相间的鱼。那种黄黑相间的鱼让她想起自己做过的有着层层叠叠的荷叶边的裙子,她很喜欢让裙摆呈现出分层的效果,也喜欢在每一片分层的裙摆上弄上蕾丝,并用很多很多的纱作为裙撑让它们蓬松起来,就像富勒小姐做的小蛋糕那样。虽然这些鱼很扁,但它们引发的联想还是让莎莎十分偏爱它们。她用铅笔在本子上画了很多很多这样的鱼,就连晚上睡觉前也抱着本子,不断琢磨着那个因为鱼而闯进她脑袋里的新创意。

这个创意可真好呀!所以,当她结束动物园的旅程,在棕熊酒吧找到丽芙的时候,莎莎终于忍不住,把自己接到定制订单的事情分享给了丽芙。

“我要做一件难得的分层裙子。”她得意地向丽芙诉说着自己的创意,“不是那种把做好的布料缝在裙摆上的分层,是真真正正的分层,就像我见过的那些条纹鱼一样!”

“天呀,这听上去就很有创意,我从来没有见过有人穿这种裙子。”丽芙高兴地说,“阿黛尔小姐一定会喜欢的。”

对呀,她一定会喜欢的。莎莎想道。

这可是很好的创意呀!而且,说到夏天,大家都会想到冰凉的水——莎莎在听歌时也感受到了这种东西——而说到水,那就不得不提到在水里游动的生物了。她要突破自己,把裙摆剪开,然后拼接上本来应该缝到它外面的蕾丝,就是这样,要做分层。

不过,这句话她可没有对丽芙说。莎莎虽然沉浸在得意之中,但她仍旧保持着警惕,不叫别人把自己的创意弄走。这可不是她不信任丽芙,只是,人总要小心一点才行呀!

紧接着,莎莎又快活地谈论起自己见过的那些猛兽了。

“它们比我们住的房子还要大。”她语速飞快地说着,“光是站在笼子外面看一看,我都觉得自己要害怕得晕倒了!要我说呀,想要追求刺激就应该去这样的地方,那才是真正的和危险作伴呢!人类饲养员去给这些动物喂食的时候,都要小心自己不要被吃掉呢!”

丽芙发出了小小的尖叫声。

“天呀,人类也害怕吗?”她问道。

“对呀对呀,它们有很锋利的爪子和牙齿,能一下子就把人开膛破肚!”为了证明自己很懂猛兽,莎莎故意把话说的非常夸张,同时,她也很满意地看到丽芙露出了吃惊的表情,再次尖叫起来。

“天呀,那……那对于那些猛兽来说,人类就是拇指小人吧?”丽芙小心翼翼地问道。

莎莎不知道这个,不过,她可不愿意在朋友面前露怯,于是便挺了挺胸,大声说:“肯定是这样的!”

“作为拇指小人的人类居然能把猛兽关起来,天呀。”丽芙感叹道,“这真是太厉害,太厉害啦!”

“是呀,这真是太厉害啦!”莎莎也说,“就算变成了拇指小人,人类也还是有好多种办法保护自己呢。”

“我们也会有的。”丽芙说。

她带着她去参观了酒吧。现在是上午,没有人会选择上午来酒吧消遣,所以丽芙十分轻松地领着莎莎逛了一圈,向莎莎展示她布置的那些小玩意儿。现在没有人,莎莎看不出那些东西能起到什么作用,但据丽芙说,这些阻碍能够很好地防止人类窥探到她位于酒吧下方的旅馆,还能方便她把需要的东西都拿过来。

为了证明自己的话,她让莎莎拿着一个小布包,一个小瓶子,从酒吧的仓库里拿走了一小块掰下来的蘑菇,一个小番茄,还有一点点苹果酒。这种新奇的体验让莎莎的心脏跳得非常快,她满脸通红地回到了地洞里,激动地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天呀,这太刺激了。”她语无伦次地说,“住在房子里的小人就是过着这样刺激的生活吗?我又害怕被人类发现,又喜欢这个活动——你干嘛不把这个放在你的旅馆活动里呢!”

“因为会被人类发现呀!你看我就没有拿土豆,因为一旦用刀把土豆割下来,酒吧的人就一定会发现的!”丽芙严肃地说,“所以,我就拿一点儿蘑菇。蘑菇总是会莫名其妙地变出三角形的豁口,就算我们拿走一小块也不会有人发现的。而且,这种行为对很多生活在城市里的拇指小人来说是很正常的,还不如挖地洞有吸引力呢!”

原来如此,看来,想要招待好顾客,也是要考虑很多事情的。

“那难道你就靠着蘑菇和苹果酒来维持你的旅馆生活吗?就算是亲手打到的田鼠,客人们也会吃腻的。”莎莎担忧地说。

她可是曾经在森林里住过呢,当然知道想要过得好有多么不容易。要是这附近有商店就好啦,丽芙会更轻松一点。对了,酒吧的厨房会有很多调味料的吧?

可是,要爬上那些冰冷的钢铁山,也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

“我每周都会骑着车子去农场商店弄一点儿东西来。”丽芙说。

“哇,车子。”莎莎说。

她快乐地和丽芙说起了她开玩具卡车的经历,还跟着丽芙去看了她的三轮车。到了晚上,她们两个又背起小包,跑去田地里把人类种下去但是没有长好的营养不良的小萝卜拔出来,齐心协力扛到三轮车上,又一路唱着歌儿,赶在天亮前跑了回去。

莎莎已经很久没有这么快活过了。

“自从我离开森林,就再也没有这样开心过啦,我真是应该早点来找你的。”她对丽芙说,“可是你知道的,我总是太忙,而且,要是我突然给你们写信,反而不知道该写什么才好了。”

她想起了那封还没有写完的,想让阿泰看到的信,顿时觉得有点儿气馁。

当然啦,这不是说莎莎不喜欢自己现在的工作,她很喜欢呀,可是,森林,农场,周围的这些因为挖洞而裸|露出来的带着一点儿淡黄的植物根须和外面生长着的植物是从她出生起就开始陪伴她的东西了。和这些东西待在一起,莎莎感到前所未有的放松。

她想着里面一定有刚刚冒险的参与,那个冒险实在是太棒啦!又紧张又刺激,要是能再来一次,莎莎一定举双手双脚赞成!

“没有关系呀,我们的友谊又不会因为你不知道该给我写什么信消失掉。”丽芙说,“你能来找我玩,不就证明我们还是好朋友吗?哎呀,你可一定要在这里多住几天。”

“当然啦,我来到这里,就好像回到了家一样。”莎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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