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这就是喜欢一个人的感觉啊。
沈偲一边嗦着粉,一边思绪翩翩。她的反射弧太长,这会儿终于意识到自己似乎在高中的时候一直喜欢着班长。
沈偲和班长是同桌。
班长学习成绩好,长得好看,爱干净,身上永远是清冽的味道,哪怕是刚上完体育课,他身上也没有什么异味。
班长乐于助人,那时候沈偲数学成绩不太理想,班长一遍一遍帮着她补习。
有很长一段时间,沈偲每天最期待的事情就是上学能够见到班长。她和班长分享自己喜欢吃的东西,一起用一副耳机,听同一首歌。
一直到,高二的时候,班长因为家庭原因转学。
沈偲为此失落过很长一段时间,甚至连最喜欢的麻辣串也不想吃了。
从那以后,沈偲再也没有见过班长。
一晃,高中毕业至今过去七年。
多数会让沈偲头疼的事情,她都不乐意去多想。因为她知道自己的大脑空空,思来想去也得不到更妥善的解决办法,索性就把问题晾在一旁。
往往,时间能够解决很多问题。
喜欢一个人并不是一件可怕的事情,沈偲坦然地接纳自己的心理变化。她仔细想过一个问题,假设叶开畅真的一脚将她踹开,那她也没有什么损失啊。顶多,她会像高中班长转学那段时间一样,对很多事情都提不起兴趣,意志消沉。但这种情绪也只会进行短暂的一段时间,过后,她的日子照旧,随着时间的推移,班长的身影在她脑海里渐渐模糊,最后留下一段懵懂美好的回忆。
于是,日子照旧。
沈偲不去纠结自己是否喜欢叶开畅,也不去纠结叶开畅是否喜欢自己。因为,让沈偲更烦恼的一件事情出现了——她根本抢不到Hoyle Beck演唱会的门票!
Hoyle Beck是美国著名的摇滚乐队,这只乐队长红了二十年。
沈偲青春年少时听过的第一首英文歌,就是Hoyle Beck在公告牌上连续夺冠14周的单曲《Alone》——是班长将这首歌分享给她的。(乐队和歌曲都是编的,现实没有)
第一次听这首歌时,沈偲就被主唱沙哑的声线和极具爆发力的旋律所震撼。然后在校园十佳歌手的比赛中,她鼓起勇气选择了这首歌,可谓是一鸣惊人。
这个乐队几乎承载着沈偲和班长作为同桌时,他们一起写作业、一起同听一副耳机的时光。
可以说,Hoyle Beck所有大热的歌曲沈偲都会唱,至于那些冷门的歌曲,她也能哼上一两句。
距离Hoyle Beck上一次来中国开演唱会,是十年前。十年前的沈偲刚迈入高中校园,没有听说过Hoyle Beck,也买不起价值4位数的演唱会内场门票。
十年后,Hoyle Beck选择在可容纳8万观众的体育场开演唱会,歌迷狂喜,纷纷奔走相告。
沈偲托了好几个朋友准时蹲守抢票,她激动的心颤抖的手,提前半个小时紧盯手机抢票屏幕。可在倒数1秒钟的关键时刻系统卡顿,仅仅几秒钟时间,8万张票秒空。
不死心,沈偲刷了半个小时的回流票,但还是一无所获。
朋友安慰沈偲:这次不行,下次再来,实在不行就找黄牛。
沈偲痛恨黄牛!
为此沈偲发了一条朋友圈,“声泪俱下”阐述自己的手残。
朋友圈牢骚发了也就发了,沈偲转头给自己煮了份水饺。等她再拿起手机时,发现收到了叶开畅的消息。
叶开畅:[你对Hoyle Beck感兴趣?]
沈偲咬着筷子回复:[我找了十个朋友帮忙抢票,可是一张都没有抢到呜呜呜呜]
叶开畅:[你想要什么位置?]
沈偲:[只要有票,就算是山顶的都可以!]
叶开畅:[出息。]
沈偲:[难不成你有票?]
叶开畅:[有。]
既然叶开畅说有,沈偲就相信他会有。
沈偲决定不要脸一次:[那可以给我一张吗?]
叶开畅:[来找我。]
随即,叶开畅发了个地址定位过来,是一处私人度假山庄。
一个小时后,沈偲屈膝跪在叶开畅的面前,缓缓靠近。当她的手按在叶开畅西装裤的皮带上时,他明显怔了怔,反握住她的手腕。
“这就是你求我的方式?”叶开畅垂眸看着沈偲,无框镜片下那双眼里含着淡淡笑意。
有风从阳台吹进来,吹动沈偲的长发。叶开畅俯身,伸手勾起她面颊上的发丝到耳后,一并拉起她坐在自己的腿上。
沈偲有点无措地看着叶开畅:“那你想让我怎么求你呀?”
叶开畅的视线落在沈偲唇上,“我不喜欢勉强。”
这间坐落在半山腰的独栋木屋,推开阳台门,外面就是漫山遍野,令人心旷神怡。
叶开畅今天在这里谈投资,事情刚刚结束,沈偲也由山庄的工作人员带领着来到了这间木屋。
起初,木屋里只有沈偲一个人。她百无聊赖,一个人在套房里溜达。这里的装修很有格调,一楼有个露天的泳池,二楼的卧室里有个没有遮挡的浴缸。
□*□
沈偲等了没一会儿叶开畅就来到了木屋,他一席白衣黑裤,衬衫领口敞开,脖颈微微泛红,喝过酒。
叶开畅说自己不只有Hoyle Beck演唱会的门票,还是邀请票,坐vip席位,视听位置最佳。
如果沈偲想要,可以求他。
他一边说着,一边去酒柜里挑出一瓶酒,打开,倒入杯中。
虽然叶开畅因为应酬喝过酒,可是他身上的味道并不难闻,反倒有一种醇醇的酒香。沈偲不是贪酒的人,却因为他身上的气息,突然很想来上一口。
叶开畅大方地给沈偲喂了一口酒,结果她又因为烈酒过于辛辣,吐着舌头皱着眉说好难喝。实在没办法,他低头含住她的舌,吮吸着,舔.弄着,一直到她哼声忘记了嘴里的酒味,慢慢放开。
“好好想想该怎么求我。”
沈偲闻言眨了眨眼,想起自己看过的某些小说套路。
她没有尝试过对叶开畅用口,反倒是他,几乎每一次都会做足了抚慰。他很会舔她,舔得她意乱情迷,舔得她精神恍惚。
于是每一次,当沈偲握着他时,总有一种想要尝试,却又不敢尝试的好奇心。她敢确定他百分之百没有异味,因为她凑近不经意地嗅过,是香的。
叶开畅从未要求过沈偲什么,但当她问他想不想要被口时,他第一句话不是否定,而是问她想不想。在沈偲犹豫的两秒时间,他替她做了决定,不用。
事实上,沈偲的犹豫并不是反感亦或者不情愿。她只是在考虑一个问题,该怎么下口?
没有任何经验,这种事情也不可能有人教她。
“没有勉强呀。”沈偲也摸不准叶开畅是怎么想的,问他:“你是不喜欢这种方式对吗?”
叶开畅没有正面回答,他的视线依旧还落在沈偲的唇上,用指腹轻揉她的唇畔,勾起唇。
“傻瓜,对我撒个娇就行了。”
他很喜欢听沈偲撒娇的声音,也喜欢她撒娇时红着脸,双手勾着他的脖子,嘴里喊着他:“畅畅。”
她说:“畅畅,你快一点嘛,我好困呀。”
有那么一瞬间,他真真觉得自己的骨头都被她喊酥了,于是无条件答应她任何请求。
只要撒娇就行?
沈偲将信将疑,眨眨大眼:“真的?”
叶开畅被沈偲这副古灵精怪的神色逗笑,骨节分明的手指从她嘴唇挪开,继而扣着她的下巴,吻了上去。
他了酒,不至于醉,酒精让他的精神状态更加放松。
这里环境不错。
叶开畅在应酬时第一时间想到沈偲,想叫她也能感受到山庄的美丽风景,还真没想那些有的没的。可香软在怀中,之前的想法自然而然地被推翻。
抱得越来越紧,吻得越来越深。
沈偲跃跃欲试地再次询问叶开畅:“真的不要吗?”
叶开畅凸起的喉结上下滚动,再次吻住沈偲喋喋不休的嘴,轻松撬开她的唇齿,肆意搅动。他没有办法保证自己的理智能够一直保持清醒的状态,尤其在酒后。
可事实上,沈偲倒是挺想玩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