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个强盗劫杀案,京东路提点刑狱司检法官潘知恩任满,乘客舟回京述职,经宁陵时,全家五十三口皆惨遭强盗所害,贼人还很张狂的在客舱留了题记。官家震怒,钦点捕快营东上铺一至三队,限时一月,将罪犯抓捕归案。
京师捕快营的兵士来自禁军‘三衙’,但上升到捕快营之后,就如皇城司探事司一般,直隶官家。其按东、南、西、北四方设监界,共八百人。每界又分上、中、下三铺,一铺约六十人,每铺又分六队,每队十人。这十人,设队头一人,捕快九人。平日里,以队为单位进行活动。但和于京师侦探流言蜚语与图谋不轨的皇城司探事司不同,捕快营除了刺探、侦查、卧底、情报外,还负责案发后疑犯、罪犯的阻击、抓捕。当然小偷小摸的案子,是不需要出动捕快营的。而能用到他们的,一般不是灭门屠户的大案,就是事涉朝中大臣的要案。
往往大案要案,危险也会更大。
潘知恩一案案发后,沈踏香所在的东上三队,接到的任务就是缉拿在逃首犯,人称‘翻江龙’和‘过江蛟’的朱大珂、朱小珂兄弟。而当时的队头在得到朱氏兄弟出现在东皇小楼的情报后,一番合计,决意让沈踏香化身酒肆伙计,身入虎穴,刺探情报。
作为一个不合群的捕快,沈踏香没得选,他一个人独上小楼。作为一个武艺不精的兵士,他也没有支援,像走一段迢迢的独行道。而最要命的,他除了刺探情报之外,他还需要把情报送出去,供他的同伴分析、判断和决策。
这种孤身刺探情报的任务,队里每一个队员都经历过,沈踏香当然也不是初次。但可惜的是,他那时,心境已濒临崩溃,所以不可避免地,他从踏入东皇小楼那一刻起,浑身上下都是漏洞。
他的肤色过白,身姿过挺,容色过盛。
他外露的皮肤过于细腻,他粗布蓝衫下的内衣过于丝滑,他的指甲修剪得过于干净,他身上的味道过于清爽,甚至连手指虎口的茧子,都像在指证嘲笑他这个漏洞。
朱大珂掐着沈踏香的脖子将他举出窗外时,还笑呵呵地问他,小捕爷,不乖乖缩在你们捕楼里,给你们的大捕头提壶送菜,插科打诨,怎地跑来爷爷面前卖弄风骚?不过看你这肤发腰步,你们大捕头可是调治的不错,你这要是登台开场,可不得……
就在他诨话越说心情越愉悦之际,与东皇小楼隔街而望的一家茶肆,突然射出一支弩箭,穿透沈踏香头上的黑色头巾,射入朱大珂的脖子,兀自激颤。
弩箭很小,漆黑,无雕饰,三棱箭镞,箭尾写有‘东上三三’。
沈踏香跌下楼的时候,肩膀还被踩了一脚,正是发出刚才那一箭的,编号东上三三的他的队友。那时候,他突然想明白了几件事。
——他们小队的庆功宴上,不会有人会记得给他洒一杯冷酒了。
——他到底辜负了自家兄长。
——他那么多画……那么多画……居然回忆不起任何一幅的全貌!
——画,于他,终究只是逃避的借口。逃避兄长口中的责任、义务、道义、使命、梦想、雄心;逃避别离、恐惧、怨怼、排挤、孤立、争斗……逃避这个让他只感到痛苦,从没给过他公平,也没给过他选择机会的人世。
——他逃避自己!
可偏偏,他坠落的身形却停止了。
他看到一个少年,轻裘缓带,绿鬓朱颜,雌雄莫辨。手上一杆长枪,九尺来长,通身漆黑,上挑红缨如血,杀人如切菜。
少年在风雷迸发的一枪后,长枪一搠,穿过他的腋下,将他钉在了东皇小楼上。
离地不足三寸。
沈踏香便这样挂在枪上,看着这个风骨盈盈如小神仙,又杀意惊人,杀气闭空的少年,于三五招间,解决了身边的危机,然后一步一揽月,一步一惊心地走向他,于风扉不定,寒馥逼人之际,意淡言疏地问了他一句:我救你一命,你帮我个忙可好?
鬼迷心窍的,他居然说好啊!
这之后,他没问他为何坠楼,他也没问他杀的何人。
他们明明是初见,配合起杀人放火,却心有默契,仿若多年老友。
——花错替他清扫了任务的一切障碍,包括准备拿他当升官契机的东上三三。
——他用一把火遮掩了花错所有行迹。
小楼雪夜记当初。
景如画。
人亦如画。
后来,他一直在想,如果那天他没遇见花错,其实他一样能活下来。一样能在生死之际堪破心境,一样会走上一眼泥泞望不穷的命定之路。
可现实没有如果。
这一段友谊,短暂,又绚烂。
他们周览四海名山大川幸叹天地之广大,也一起在郊野赏燕赋诗尽欢醉而归;他们一起下江南吃过‘薄萄作肉琥珀髓’的洗手蟹,也一起上京师在丰乐楼顶喝过‘一饮不惜费万钱’的眉寿酒;他们在苏家巷看过巧艺如神的悬线傀儡戏,也一起泡在勾栏瓦舍看过女伎弯弓盘马;他们一起逛过‘卷进红莲十里风’的汴京上元节,也一起游过杭州的‘三十六条花柳巷’;他们一起玩过‘流星一点耀光波’的水球争标赛,也一起看过荡激堤岸的钱塘江大潮;他们和市井摊贩斗过茶,也在僻陋荒野吃过老农的烤胡饼;他们一起杀过人,也一块儿受过伤。
然而最终,他们在雪夜初见,也在雪夜决裂,相忘于江湖。
此后几年,他不再逃避。
然后他就发现所有命运加诸于身的、原先逃避的、让他痛苦愤恨的、不公的也不过如此。但他也看得清楚,想达成心中所想,他要很大的权势,要很多的财富。他要在武林中成大功、立大业,然后以此为凭借,在庙堂里掌权,跻身京师——那个权力、财富的顶峰,最终完成他的衮绣勋业。
他要成功。
想清楚了后,他一把火烧了所有的画,他益坚其意,他一步一步,走得越是难他走得越是稳。他突然升起了无穷无尽的斗志,和天地斗,和命运斗,和兄长斗,和自己斗……斗得忘乎所以,斗得乐在其中,斗得满手血腥。
而那个轻裘缓带,绿鬓朱颜的少年,和那个玉净花明,柳腰花貌的少女,也早已是他好权弄权,日雅歌闲时仅剩的一点天涯羁思。
沈踏香垂下眼睑,似乎终于承认了一个事实:他和花错,早已渐行渐远渐无书,纵再会,恩情难似当时。
片帆归去,无人留得。
沈踏香无声地吐出一口浊气,将被风吹到颊侧的发带往后拨了拨:“退思,我要先回青冥里了。萧晚归临去前的话,总是让我耿耿于怀。”
“好。”花错听了,在徐徐夜风中平静回道,“不过你要当心,萧晚归当日上递炤山,所图就非小。如今摆明车马对上青冥里,恐怕所图不下递炤山。”
这点沈踏香深表同意:“无右楼这几年逐渐势大,早就不是当初只问钱财、一心富贵的江湖帮派。有了钱就会想要权、要势,天下商行,水路漕运,娼妓淫业、勾栏赌场毕竟是下九流营生,作为暗地里提供银两的手段尚可,真要作为帮会主业,总是上不了台面。薛墨饬这人无利不起早,这几年频繁派萧晚归出入相府,你猜他图什么?”沈踏香的语音露出一股令人不寒而惊的狠戾,冰霜忽至,扈态横生,“想要长江三十六水道,东南两海之势……很好!”
“等下,”花错看他要走,突然出声道,“章惇曾骂司马光独宰政炳,不务纂绍先烈,肆意大改成绪,奸邪误国。然而等到他自己执政,反而变本加厉,以司马光的偏执之道,还施元祐党人之身,骄蹇固位,擅操国政。此人有治国之才,但行事极端,且门下群小趋附。他用人从不看人品性,只看得不得用。当年的京城第一势力,林扶风的‘天字门生’曾是他一手提携出来的,最得势时,可佩刃入相府。可林扶风野心太大,不甘于久居他人之下,所以他死了。所以天时地利人和,黑白相就出现了。江湖流传,天字门生被黑白相一夕铲平,可谁又知,章惇的人在后面出了多少力?他这样的人,论巩固权势,平衡势力,没人比他精专。他重用一个人不代表信重,谁又会信重自己的刽子手或走狗呢?只能说这把刀他现在用得顺手,可能为他或明或暗铲除异己的刀太多了。这把不顺手,随手一折换一把就是了。所以你若想在他门下走得长久,想要在京师大干一番,想要成就你的大业,不要让自己成为那把随手可折的刀。”
“你……”
“我能劝你的只有这么多了。”花错微侧着脸,并用他一贯漠然的语气随意道,“别太早让我替你收尸。”
“你且等着!”沈踏香难得翻了个白眼,正准备转身之际,忽然问道,“对了,莫老头在青冥里,你知道的吧?”
“听说了。”
“你一直想找莫老头看看得宝儿的腿,我这次赶回去,会留他多呆几日,归去来兮的事要是办完了,就去一趟青冥里,我在横琴望等你,到时候,陪你喝几杯。”
“也好。”该说的话说完,花错有点意兴阑珊。他从随身佩囊中取出一个白瓷瓶,淡淡道,“这是得宝儿帮你调的新药。她说原来的药丸吃了一年,药效应当会大不如前,她重新调整了药方。这里面,大概一年的用量。你若是吃着效果好,药方我放在瓶子里。”
“好,我收下了。替我谢谢得宝儿。”沈踏香接过白瓷瓶,并轻轻扬了扬,“等看完腿,你就带着得宝儿回漠北吧。既然决定独善其身,就别回头。”他一步跨向岸边,行动中,白玉带飘飞似银钩,紫纱袍上绣的灭世黑莲徽号更像要携着夜风飞出来一般。他如削身姿,站立那里,隔着不过一丈之遥的迢迢河水,良久,才如和人喁语一般,“江湖中人,满手血,一身伤,朝不保夕,也身不由己。你能抽身离去,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