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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第 35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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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几前中央公园第一批业主入驻的时候,胡宇和谢一玲便从城里搬了过来,那时候他们的儿子胡智志正在美国的麻省理工念本科,所以搬家这件“大事”胡智志并没有参与。

不过说起来,搬家这件事对于胡家来说又不能真的算做什么大事,因为在搬进中央公园之前他们家差不多每隔两三年就要搬一次家。胡智志在小时候第一次搬家的时候确实经历了他人生中的第一次大崩溃,不过到后来他也就慢慢习惯了,反正平日他是住校生,所以搬不搬家、搬到哪儿去对他来说并没有什么所谓。不过这样的后果就是成智志对于“家”的概念很模糊。

胡家之所以这么频繁的搬家倒不是为了躲避什么江湖仇杀,他们家对外的一致解释是这样的:谢一玲在买卖房产方面非常有天赋,她总是能花很低的价钱买一到处当时看起来不算好的房子,搬进去住上两三年那个地段的房价便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暴涨,接着他们就会以高价出售那套住房,光是挣到的差价便足以让他们买到下一处住房了。

不过谢一玲对于现在她所住的比弗利1号的感觉与以往住过的那些房子的感觉很不一样。在这里住了差不多5年以后,她决定以后再也不会搬家了,就像她常说的那样:她已经爱上了中央公园这个地方。

中央公园是比较早期便打出定位于“中产阶层”的宣传口号的房地产项目之一,而10几年前这地方也确实气派非凡:乍一看,简直就是美国郊区别墅的翻板,不仅是稀缺的独幢别墅,而且还附带花园和车库。任谁都能一眼看出它所代表的中产阶层的身份象征。

因为一直对买卖房产有兴趣,所以谢一玲陪儿子去美国大学面试的时候特意去考察过美国的房地产,甚至动过在美国购置不动产的心思。因为这个原因,当年她一眼就看上了中央公园这个当时还只是沙盘上的项目,而且一眼就看上了他们现在所住的比弗利1号——它比别的别墅位置更好,而且房型更优化、面积也更大,就连院子里那可以停放两辆车的独立的车库都比别家的车库更气派。

比弗利这片区域不像后来二期的棕榈滩、三期纳帕谷那样偷工减料、抠抠缩缩。在谢一玲眼中后来建起的二期的所有户型也就是勉强可以算是小康人家,而三期简直就是是可笑的假中产真暴发户。但是这种想法并不影响她很好的把手里的房源打着“中产阶层”的标签倒腾出去。

但是无论如何谢一玲就是喜欢不起二期、三期的那些业主来,尤其是三期,她经常私底下把三期纳帕谷称为“贫民谷”。可是在工作的时候,她又不得不深入“敌营”,笑吟吟的站在那些难看的小跃层、小下叠的房子里,跟那些暴发户打交道,还要时刻提防他们的熊孩子的滑板车会撞向她,或者把他们手中的垃圾饮料泼洒在她的衣服上。

不过现在的谢一玲更喜欢换一种思路来思考问题——正是因为三期那些讨厌的业主,她在下班的时候才更能感受到回家的喜悦——她经常开着她的五菱宏光mini马卡龙在中央公园的车道上穿梭忙碌,因为她喜欢听轮胎摩擦碎石子的脆响声,喜欢将她的小电车停在她家独立的车库并在自己的电桩上充电的感觉,这时她心里总是充满着一股浪漫的情怀——这才是“家”的感觉啊!

不过刚刚过去的一天真是难熬,虽然对于房地产行业而言“金九银十”是最忙碌的季节,但是对于这种郊区别墅区来说,暑假前后也是很忙碌的月份。而今天下午比忙碌的工作更烦人的是谢一玲得独自开着那辆庞大笨重的雷克萨斯进城。自从在中央公园里开惯了小电车,谢一玲再也不愿意开这么大、这么沉的汽车了。可是进城就要有进城的样子,尤其是去医院的时候,更要摆出架势来,所以开“雷克萨斯”比“五菱宏光”更能符合她的身份。

虽然是去医院,但谢一玲其实并不是去看病,也不是去看望她儿子胡智志,因为她只有在胡宇陪同的情况下才会去看儿子,要不然她会害怕。今天,谢一玲是要和胡智志的主治医生见面。

但是,和医生见面这件事儿,总让谢一玲觉得很烦躁、很焦虑。

在谢一玲看来精神病医生不都该是那种温文尔雅、充满理性,看上去就很专业、很可靠的人吗?可是为什么她儿子的主治医生会是这么一个……更像是神经病的人呢?谢一玲总是因为纠结于这个问题而陷入深深的泥淖中不能自拔。

胡智志的主治医生姓张,名叫张永生——这可真是个自不量力的名字,谢一玲每次都会这么想,不知道这医生的爹妈得疯成什么样。

这位张永生医生是一个头发炸毛、眼睛通红、喜欢把手指头掰得“啪啪”响的小个子男人。他总是戴着一副用透明胶带粘合起来的近视眼镜,每次和谢一玲见面的时候,他总会一边心不在焉的说话一边用“一指禅”敲着电脑,而且他总是记不住谢一玲是谁的家属。

还好,这次尴尬的会面总算是结束了,而谢一玲现在终于可以回家了。

“老胡!我回来了!”刚进玄关,谢一玲就大声的跟她丈夫打起招呼来,因为她非常肯定胡宇这会儿肯定正在客厅里捧着手机看视频呢。

不过谢一玲并没有停下来和胡宇聊天的意思,而是直接走进厨房。每天都来干活的王阿姨已经把今天晚饭要用的食材按照她的要求帮她备好了,那些洗得干干净、切得整整齐齐的食材,看起来多让人高兴啊!

胡家的厨房比成实家那个DK还要大,而且有着一面对着后院的大落地窗,采光非常好,这一切都让谢一玲感到内心非常平和,使她像是回到了小时候一样——虽然那会儿物质生活匮乏,但人的心里是干净的,不像现在这样急急躁躁的。

不过谢一玲有时候也会反思,她之所以回到家就能平静下来,难道只是因为她对这栋房子感情吗?如果可以坦诚一些,是不是可以承认,她不想再搬家了其实只是因为她老了、累了,不愿意再跟命运挣巴了呢?不过每每想到这个问题的同时,她心里又总会偷偷冒出另一个想法来:不,我没老!我相信我还有能力来打理这个家!

这也正是自从搬到中央公园以来,谢一玲总觉得自己有了深刻而积极的改变的原因。因为现在的她总是可以试着去用一个全新的角度看待她过往的人生。

“凭什么我要辞职?我喜欢我的工作!”许多年前,当胡宇气急败坏的让谢一玲辞职在家好好照顾儿子的生活与学习的时候,她就是这么说的。

“你那工作有什么意思?”当年身居要职、年薪丰厚的胡宇刻薄的问她,“而且咱家也不缺你挣的那点儿钱,我挣的钱足够养活你和儿子了,你为什么就不能顾顾家、顾顾儿子呢?他那么小,你把他扔去寄宿学校,你忍心吗?”

可是不管胡宇怎么说,谢一玲的答案永远只有一个:我喜欢!

“你喜欢你那个破公司?你喜欢当碎催?怎么会有你这么贱的人?”

“我就是喜欢!胡宇,我再告诉你一遍,我们公司不是破公司,是知名的日企,而且我也不是什么碎催,我是次长。我已经没什么好和你说的了,反正你就是看不起我,在你眼中我样样不如你,只配在家里看孩子、做饭就对了!”

其实谢一玲只是在强装理智与镇定,她无法对胡宇解释,甚至连她自己也无法理解的是,她喜欢的其实并不是她的工作,对她来说做什么工作其实都一样,她喜欢的也不是这份工作能让她独立什么的。

谢一玲喜欢并且需要的,其实是工作本身。

话说回来,谢一玲之所以坚持要去工作,其实也是在给自己留一条后路,她知道如果她和胡宇真的过不下去要走到离婚那一步的话,即便胡宇会给她一笔钱,房子应该也可以留给她,但是自己能有一份工作当然是更重要的——那段时间,她和胡宇的婚姻确实岌岌可危,看起来老实本份的胡宇却和他的下属搞得不明不白。

所以比起胡宇来,谢一玲更愿意相信她爸以前常常对她说过的一句话:“努力工作是最好的投资,别管对男人还是对女人都一样。”——谢一玲对于这句话一直深信不疑。

也正因为这种家传身教,所以谢一玲喜欢办公室里紧张的氛围,她喜欢在工作上的挑战、加班时的精疲力尽,以及晚上回到家里把高跟鞋甩到地板上的轻松感。而往往到这个时候她已经被工作压榨得只剩下一丝只能随便吃一两口东西外加勉强洗个热个水澡就得赶快上床睡觉的力气了。日企的工作强度和工作压力,尤其是对女性的压榨,确实是让常人难以承受的。

因此,没有任何爱好的谢一玲将所有的闲暇时间都用于了四处看房上了,这对她来说是一项解压的娱乐,而且这项娱乐还为她带来了意想不到的附加价值:她凭借着自己的眼光做出一个个正确的决定,让她感受到了生活的活力与自我的价值。

谢一玲就是喜欢这种实实在在的感觉:正是工作和买房帮助她对抗着婚姻和为人父母的压力。就像她常说的那些,如果没有工作、没有自己的房子,她早就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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