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实终于迈着优雅的猫步踱到了他自己的工位上。但是他并没有急着坐下,而是一手放在隔板上,一边转过头看向远处的Candy。这会儿Candy正抱着一堆物料朝着15层的电梯口处走去,而她那滚圆的屁股在西装短裙的包裹下有节奏的摆动着。成实盯着她一直到她迈进了电梯,消失在了电梯间才回过神来。
“不急不急,慢慢来。”成实在心里提醒着自己。
成实知道这种事得好好计划一番,不能冒然行事。他知道自己现在首先要做的是跟隔壁工位的Jack打声招呼,然后脱下外衣坐下来,接着打开电脑,就像平时一样才行。
于是成实这么做了,等他找了一个舒服的坐姿坐下来以后,便一边心不在焉的打开邮箱浏览着这个周末收到的邮件标题,一边心里冒出了股激动与喜悦掺和在一起的念头:为什么不呢?在过去的几个月中Candy不是一直在给他暗示吗?在走廊上擦肩而过时她胸前的波涛起伏,她还经常俯下身到他工位上递送物品,还有她对他的那种暧昧的、与众不同的笑,她可从来没对别人那么笑过!那次年会上,她难道不是在他的臂弯里颤抖吗?而且她当时还低声呢喃着说:“成Sir,我好喜欢你。”
当然最重要的是,年会上那热烈的一吻,这不是什么问题都已经说明了吗?
说真的,成实到现在还没有忘记Candy嘴唇的感觉。
正当成实在回味那晚的一吻的时候,他邻座的Jack突然把座椅向后挪了挪,侧着身子隔着半个隔板跟他说话。
成实心里低骂了一声“操”,可还是勉强侧了侧身,看着Jack问道:“你说什么?”
如果换作别人来打扰,成实可能会头也不抬的就给出得体的点头或恰当的反应或是答复,与此同时还可以继续琢磨Candy。但是面对Jack就不一样了。
“一会儿得帮我打个掩护,”Jack打了个嗝说道,“这次情况紧急,兄弟。”
空气中立马弥散出一股酒气。而且成实看得出来,Jack放在眼睛上看似在是遮挡灯光的手,其实是为了扶住他的脑袋,因为此刻Jack的眼睛是闭着的。
Jack中文名叫作陈兆俊,比成实年长整整10岁,今年已经45岁了,差不多可以和成实他哥成果、苏宁娜他们算是同龄人。不过这位老兄可的气质可完全不同于那两位。别看Jack身量虽然不算太高,但体型匀称、比例完美,他的两鬓虽然已经染上了些许白发,但是并不减损他相貌上的英俊不凡。总之,这位仁兄看上去自带一股睿智的贵族气质,完完全全就是现在最流行的那种叔圈大佬。
不过如果和Jack熟了,就会知道他根本不是什么叔圈大佬,充其量也就是个酒鬼——这位Jack要每天是不喝上几杯酒,他就感觉这日子跟白过了一样。不过说实在话,Jack这个酒鬼并不招人烦,他喜欢自嘲,还很会搞气氛,最主要的是这个酒鬼仪表堂堂、风度翩翩、不争不抢,因此整个15层甚至整个浩斯凯head office的人都喜欢他。
今天Jack穿的是一套定制的西装,这套西装据说价值成实两个月的薪水。Jack每次穿这套西装的时候都会在胸前的口袋上放上一条考究的丝绸口袋巾作为装饰,今天也不例外。不过再顺着Jack的裤腿往下看的话就不像话了——他脚上趿拉着一双李小龙同款、明黄色的、价格与他的西装完全不相符Onitsuka Tiger一脚蹬球鞋,而且一眼就能看出来,这双鞋的鞋底磨损得很严重。
Jack上下身的打扮之所以反差这么大,是因为他每次宿醉之后完全能够自理,但唯一不能做的事情就是系好自己的鞋带。所以整个15层的人都知道,如果Jack穿了这双鞋上班,那么就表示他昨天晚上又喝大了。
“一会儿……”Jack的声音有些嘶哑,而且一个劲儿的喘粗气,“一会儿开会我坐你后面,你挡着点儿我,要是老班注意我了你就给我个信号,还有帮我应付着点儿Jonaan,要是我吐了的话……我去,太他妈恶心了!”
Jack不仅在15层,而是在整个浩斯凯head office都能算是一个传奇人物。所有人都知道他20岁出头、还在国外留学的时候就娶了位官二代千金小姐,是个名副其实的软饭男。但是好景不长,Jack的软饭没吃几年他老丈人就失势了,从那以后他就进了浩斯凯head office,从一个工位换到另一个工位,在很多部门都干过,而且最让人不可思议的是,他工作起来兢兢业业,几乎从来没有请过假。即便是到了中央支援部,在这样一个除了部长班建德以外,根本就没几个人真正努力工作的地方,他还是保持着以前就建立起来的良好名声。除非是头天晚上的大酒让他实在无法振作,一般他总会早早就来到他的工位上,并且在15层到处走动并找人说话,他所走过的每一个地方都会留下开心的笑声,有时候连老古板班建德都会被他逗得忍俊不禁,就更别提班建德的助理Joanna了,总会被他恭维得花枝招展、笑得眼泪直流。
“兄弟你不知道,”这会儿Jack开始向成实解释上了,“星期六我老婆的几个朋友从香港飞来看她,我能不招待她们吗?当然不能了,都是我媳妇最好的朋友,再说了,人家也都不是空着手来的。所以这溜溜儿一天啊,从中午就开始了,中午安排在大董吃的烤鸭,那儿的酒还算凑合,但是也不能说只喝一两杯意思意思啊,所以后来我就喝得完全没数了。接下来……接下来……接下来……哦对了,我们什么都干不了了,只能坐在那儿继续喝,直到吃晚饭。然后吃完晚饭还得继续喝啊,于是我们就……”
话说到这里,Jack已经完全放弃了伪装出来的工作态度,他一蹬脚彻底把座椅出溜到了身后的隔板前,伸出双手捧着自己的脑袋,同时随着自己说话的节奏不时向两侧摆头,不停地说话,不停的大笑。
看着Jack的样子,成实既反感,又同情。Jack每次酗酒,都是因为他老婆有朋友飞来看望他们,从世界各地飞来,而且每次都带了美酒佳酿来。而且每次Jack故事里最有趣的主角永远都是他那位前高官之女Lisa——Party Queen、很fashion、没有孩子的牵绊、精力十足的美艳玩咖。
成实总是在幻想这位只闻其名的Lisa的魅力到底有几何,他甚至还设想过Jack和Lisa的家兴许比Beth家更奢华、更富丽堂皇。直到成实某次送聚餐时喝多了的Jack回家,他才发现Lisa不过是个皮肤松弛、身材走样、没有活力,并且已经开始衰老的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中年妇女,身上没有一点儿官宦人家千金的影子。
不过即使这样,连成实这样的直男也看出来了,Lisa的脸上也有不少黄若愚口中的“科技与狠活”。而正是这些“科技与狠活”彰显着Lisa正焦躁的悼念着她失去的青春。那天晚上Lisa神情恍惚的摇摆在破旧的皮革和布满灰尘的家具之间,喊叫着Jack的名字,每一声都充满怨恨,怨恨他让她的世界崩塌:正是这个吃软饭的男人,让她为他牺牲了自己的原有的生活,破坏了她的每一份友情;而他却把心思花在他那份沉闷无聊的白领工作上,并且把他那些沉闷无聊的同事带到家里来!
那晚,Jack局促不安的坐在角落里,时不时试图用小笑话缓解尴尬的气氛,甚至还管Lisa叫了声“妈咪”,但一切都于事无补。最后,成实只得急急忙忙的告辞回家,后悔自己为什么会稀里糊涂的送Jack回家,还把他送上了楼!
“至于后来我们又去了哪儿,怎么回的家,”此时Jack继续抱着脑袋侃侃而谈,“我就不知道了。我能记住的最后一个画面是凌晨三点,我站在八号公馆的lobby里,拼命的想有没有人能告诉我究竟我们为什么会到那里去。哦,不对,等一下,好像后来发生过什么关于肯德基的事儿……不不,也不对,那应该要早一些……”
终于,Jack把所有故事都讲完了,他也终于把手从脑袋上拿起来,并做出试验的样子,然后皱了几下眉头,接着眨眨眼睛,像是在检查自己是否恢复了正常一样。这么闹了老半天,Jack宣布自己好点儿了。
“太好了,走吧。”成实说着拿起电脑,“老班今天要亲自己主持咱们team的晨会,也真是疯了。整个15层每个team轮一遍得几个月?我看他真是个操心的命。你自己能走吗?”